我校现有经营服务门面多个拟公开向社会招标,欢迎有意参与校内经营服务者前来投标。现将招标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门面简介
1、招标门面名称及地址:南院外4个门面、北院门面一个(现中心花坛旁为民轩)。
2、经营期限:南外门面、北院门面经营期为:中标之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以月为单位计算)。
3、经营范围:详情见招标书
二、本次商业招标的宗旨
本次招标的指导思想和宗旨是:形成相对竞争和互补的格局,为广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提供方便和平价服务。中标经营户在经营期间,服从校方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项目,不得占道经营。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人需是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照)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从业人员必须身心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已在学校经营门面的业主不能参与北院门面投标,但可参与南外门面投标。
本校校领导、中层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不得参与投标且不得为门面投标经营者提供担保;参与该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学校主管该工作的部门、部门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投标,且不得为门面经营者提供担保;
四、投标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参与投标者,于2016 年1 月22日至 26日携带相关资质到学院财务处办公室报名领取标书。经学院财务处办公室审核后,符合资质条件及招投标相关规定的企业与个人有参加招投标资格。
(二)投标时间及地点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将所要投标的门面编号及投标价格、身份证复印件统一装标袋内,报价单必须有投标人本人签名,并在标袋封口处签名或盖章,密封,于2016年 1 月 28 日下午5:30之前交到院办三楼杨婷老师处。
(三)中标原则
价高者中标。
(四)、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填写的完整的招标书原件(投标方签字盖章);
2、签名或盖章的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3、签名或盖章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担保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及担保人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盖章);
7、投标报价表;
8、投标人、担保人承诺书;
(五)、废标条件
1、 低于投标底价的;
2、 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3、 标书密封情况不完整或未密封的;
4、 担保人不符合规定的;(重复担保等情况);
5、 电话通知后担保人没有及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字确认的。
五、相关费用
1、投标押金及投标保证金:投标押金,南院外门面,每个2万元、担保金为每个5千元;北院门面(现为民轩)投标押金为8万元、担保金为每个2万元。如中标,投标押金和投标担保金自动转为合同押金和合同担保金;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和投标担保金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
2、所有门面的水、电、气费用另计、直接交到财务,单价标准按现行商业标准收取。(水、电、气价格按政府调整价格适时调整)
3、签订合同前,按“先租后用”原则,中标方需按合同期一次交清全额租金。
十三、我校招投标工作小组对本次招投标拥有最后解释权。
咨询联系电话:82824781(姜老师),82804028 (何老师)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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