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18-19L桶装水、饮水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桶装水服务和保障桶装饮用水安全工作,更好地满足师生需求和提高师生满意度,学校决定对桶装水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同期为三年,有效期:即从2016年3月1日到2019年2月1日止。具体招标要求如下:
一、招标范围
规定本次招标的桶装水规格限定为18-19L/桶、饮水机为我校指定国内知名品牌名录内的品牌。
二、招标流程
1、报名和领取标书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16 年1月
26日至2016 年1月 28日下午17:00前在财务处(二)何老师处登记报名,并领取招标书;领取标书时间截止到2016 年1月 28 日下午17:00;
2、具体踏勘时间:2016 年1月 28 日上午8点至下午17:00;
3、验证: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商标证等原件,非公司法人代表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非桶装水生产厂家投标人应提供厂家的授权销售协议书或合同原件,到财务处(二)何老师处办理验证手续;
4、缴纳相关费用:
(1)请在报名登记处领取投标缴费通知单,到学生服务大厅缴费,缴费时间为2016 年1月 26 日上午8:00开始至2016 年2月1日中午12:00止,逾期不再缴费(中午12:00-14:00正常休息,节假日不上班);
(2)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整(如未中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押金;
5、交标书期限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2月 1 日中午12:00前。逾期者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再受理,标书请自行密封好,封口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写明投标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杨婷老师处(办公楼三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要求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桶装水生产或销售企业法人;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商标证;
3、非公司法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非桶装水生产商需提供桶装水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
4、我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的所有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投标。
四、中标原则
采取综合评标法评标。
五、中标者须知
1、中标者在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之内,到规定的地点签合同,过期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且保证金不退,所投项目按评分得分高低顺序,顺延由下一位最高得分投标者中标;
2、经营范围及相关规定:
在全校范围内销售18-19L桶装水(学校家属区除外,家属自愿购买,价格按本合同执行),合同期内不得私自转包或者分包,必须由中标者亲自经营(委托经营视为私自转包),否则学校将按违规处理且有权扣解除合同并扣除除合同押金,除此以外,学校还将依法追究经济法律责任。中标者一切对外关系(包括食药、工商、质量监督、卫生、税务、疾控等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均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1)发生桶装水饮用安全事故;
(2)连续断水三天以上(包括三天);
(3)因中标方的原因发生校园群体性事件,影响校园稳定;
(4)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价;
(5)学校提供的房屋发生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
(6)提供的饮水机因质量问题发生自燃、漏电等安全事故。
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可作为违规处罚之用,承包期内,中标方无违规问题,合同到期押金无息退还中标方。
六、我校招投标工作小组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水厂咨询联系电话:杨老师:(0731)82824781
招标咨询联系电话:何老师:(0731)828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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