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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门面招标公告

门面招标公告

我校现有经营服务门面多个拟公开向社会招标,欢迎有意参与校内经营服务者前来投标。现将招标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门面简介

1、招标门面名称及地址:南院外4个门面、北院门面一个(现中心花坛旁为民轩)。

2、经营期限:南外门面、北院门面经营期为:中标之日起至2017715日(以月为单位计算)。

3、经营范围:详情见招标书

二、本次商业招标的宗旨

本次招标的指导思想和宗旨是:形成相对竞争和互补的格局,为广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提供方便和平价服务。中标经营户在经营期间,服从校方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项目,不得占道经营。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人需是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照)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从业人员必须身心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已在学校经营门面的业主不能参与北院门面投标,但可参与南外门面投标。

本校校领导、中层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不得参与投标且不得为门面投标经营者提供担保;参与该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学校主管该工作的部门、部门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投标,且不得为门面经营者提供担保;

四、投标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参与投标者,于2016 1 5日至 11日携带相关资质到学院财务处办公室报名领取标书。经学院财务处办公室审核后,符合资质条件及招投标相关规定的企业与个人有参加招投标资格。

(二)投标时间及地点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将所要投标的门面编号及投标价格、身份证复印件统一装标袋内,报价单必须有投标人本人签名,并在标袋封口处签名或盖章,密封,于2016 1 15 日下午530之前交到院办三楼杨婷老师处。

(三)中标原则

价高者中标。

四)、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填写的完整的招标书原件(投标方签字盖章);

2、签名或盖章的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3、签名或盖章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担保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及担保人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盖章);

7、投标报价表;

8、投标人、担保人承诺书;

(五)、废标条件

1、 低于投标底价的;

2、 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3、 标书密封情况不完整或未密封的;

4、 担保人不符合规定的;(重复担保等情况);

5、 电话通知后担保人没有及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字确认的。

五、相关费用

1、投标押金及投标保证金:投标押金,南院外门面,每个2万元、担保金为每个5千元;北院门面(现为民轩)投标押金为8万元、担保金为每个2万元。如中标,投标押金和投标担保金自动转为合同押金和合同担保金;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和投标担保金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

2、所有门面的水、电、气费用另计、直接交到财务,单价标准按现行商业标准收取。(水、电、气价格按政府调整价格适时调整)

3、签订合同前,按“先租后用”原则,中标方需按合同期一次交清全额租金。

十三、我校招投标工作小组对本次招投标拥有最后解释权。

咨询联系电话:82824781(姜老师),82804028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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