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就综合楼学生宿舍空调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安装大1.5P壁挂变频冷暖两用分体式空调(二级及以上能效)约835台;所投设备性能稳定、节能环保,使用安全可靠;服务企业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常驻学校,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如遇故障可随叫随到、及时解决。详见采购内容与要求。
1、项目名称:综合楼学生宿舍空调服务项目
2、经营期限:2024年7月底前完成本项目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运行正常。经营期限不超过12年(含12年),以中标人所报经营期限为准。
3、空调使用维护费收取标准:根据《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规定,按照100元/人收取,如遇政策文件或寝室类别变动,按最新标准执行。收费以学年为单位计算,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1个服务收费期;空调使用维护费由学校代为收取,中标人需向学校开具发票,每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支付前需由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对该年度设备的功能效果、运营服务质量、维保响应情况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不满意需整改至满意后方可支付。
三、项目模式
经营期限内,项目运营管理、设备维修维护、配件更换、空调清洗、定期保养及检测工作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处理,确保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经营期满后,所有空调设施设备由中标人收回,且中标人必须于合同到期当年7月20日至8月10日之间将其所有的空调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并由中标人自行处置、回收。中标人拆除、处置空调项目设施设备、回收残值时,招标方不向中标人收取任何费用,但中标人不能拆除或损坏产权归校方的任何设施设备,如有损坏须无偿恢复。为保障空调服务建设的相关供电线路及设施(含智能IC卡表)等在合同期满后无条件移交至招标方。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采购招标专栏(http://xwgk.csmzxy.edu.cn/xxgkml/cw_zcjsfxx/cgzbzl.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在2024年1月11日16:00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发电子邮件至邮箱(1599898@qq.com)进行提问;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时,招标人会将相关内容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采购招标专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1月26日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待定,具体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公告)。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九、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采购招标专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731-828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