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就综合楼产教融合大楼中央空调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安装使用面积暂以21000平方米计取,若实际核测面积低于21000平方米则按实际核测面积为准,若实际核测面积高于21000平方米,偏差幅度在2%以内按21000平方米计取,偏差幅度在2%以外按实测面积为准,技术及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项目名称:综合楼产教融合大楼中央空调服务项目
2、经营期限:合同服务期为10年,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中标单位所有投入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按“来装去留”原则处理,无偿整体移交给甲方,且需保证设备可以正常使用,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
3、空调使用维护费收取标准:投标人在服务期内以每月每平方空调使用面积报价设备使用费,不得高于13.5元每月每平方,高于13.5元每月每平方为无效报价。投标人在服务期内以每月每平方空调使用面积收取设备使用费(电费由发包人自行缴纳),结算方式为每年一结,每年12月底前,由发包人一次性支付中标人空调使用费,每年按7个月计费。支付前需由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对该年度设备的功能效果、运营服务质量、维保响应情况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不满意需整改至满意后方可支付。
三、项目模式:
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由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经营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全部由中标人投资建设,在招标人经营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满本项目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招标人,移交时确保所有设备能正常使用、性能良好。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或具有近三个月(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说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采购招标专栏(http://xwgk.csmzxy.edu.cn/xxgkml/cw_zcjsfxx/cgzbzl.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在2024年1月11日16:00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发电子邮件至邮箱(1599898@qq.com)进行提问;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时,招标人会将相关内容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官网采购招标专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待定,具体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公告)。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九、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采购招标专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731-828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