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3年基建处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3年基建处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3年基建处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2.3 模: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服务费用78万元。

2.4 工期要求:详见具体项目委托要求。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我校基建处工程项目。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 中标单位:1

2.7 中标方式: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316日至202132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15A2324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33014:30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15A2324室)

6.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何老师 陈老师 彭老师

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香樟路

话:0731-82800103

箱:36892981@qq.com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薛先生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15A2324

话:0731-85824318

箱:532497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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