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空调维修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空调维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空调维修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NLZX-ZC-202308027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01 |
校内空调维修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三年 |
4500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已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提供电子卖场截图)。
(2)供应商自2021年1月以来具有空调维修类似业绩2个(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其他说明;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能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大厦A座71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3)联系人:何老师 蒋老师
(4)电话:0731-82800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能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大厦A座711室
(3)联系人:刘平、李晨希、杨娟
(4)电 话:0731-83527111
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 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2019〕27 号 ),如违反承 诺, 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 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 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