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L桶装水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桶装水管理和保障桶装饮用水安全工作,更好地满足师生需求和提高师生满意度,学校决定对桶装水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根据学校规定,现将18.9L桶装水公开招标,合同期为2年,2年有效期:即从2016年2月1日到2018年2月1日止。为公开、公平、公正地搞好本次招标工作,特制定本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规定本次招标的桶装水规格限定为18.9L/桶。
二、招标流程
1、报名和领取标书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16 年1月4日至2016 年1月7日下午17:30前在财务处何老师处登记报名,并领取招标书;领取标书时间截止到2016 年1月7日下午17:30;
2、具体踏勘时间:2016 年1月8日上午8点至下午17:30;
3、验证: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商标证等原件,非公司法人代表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财务处(二)办公室何老师处办理验证手续;
4、缴纳相关费用:
(1)请在报名登记处领取投标缴费通知单,到学生服务大厅缴费,缴费时间为2016 年1月4日至2016 年1月8日下午17:30中午12:00止,逾期不再缴费(节假日不上班);
(2)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如未中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押金;
5、交标书期限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月 10日下午17:30前。逾期者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再受理,标书请自行密封好,封口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写明投标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杨老师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要求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桶装水生产或销售企业法人;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商标证;
3、我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的所有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投标。
四、中标原则
采取价低者中标原则(投标规定最高价格为人民币柒元每桶)。
五、中标者须知
1、中标者须在3个工作日之内,按正常程序签订合同;中标者在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之内未到规定的地点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且保证金不退,所投项目按价格高低顺序顺延由下一位最低投标价格投标者中标;
2、经营范围及相关规定:
在全校范围内销售18.9L桶装水(学校家属区除外,家属自愿购买,价格按本合同执行),合同期内不得私自转包或者分包,必须由中标者亲自经营(委托经营视为私自转包),否则学校将按违规处理且有权扣解除合同并扣除除合同押金,除此以外,学校还将依法追究经济法律责任。中标者一切对外关系(包括食药、工商、质量监督、卫生、税务、疾控等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均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六、我校招投标工作小组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水厂咨询联系电话:杨老师:(0731)82824781
招标咨询联系电话:何老师:(0731)82800103